03:校园安全总第238期 >2026-02-03编印

古县城镇第二小学 开展校园欺凌法治培训
刊发日期:2026-02-03 阅读次数: 作者:  语音阅读:

科学导报讯 为深化未成年人法治保护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1月16日下午,古县城镇第二小学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,开展“未成年人保护·向校园欺凌说不”专题法治培训,活动在学校操场举行,校长李湘林、安全副校长樊丽出席,全校学生参与培训。

本次培训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、该校法治辅导员赵晨主讲,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吕俊红陪同。授课中,赵晨依托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,结合PPT中的真实案例,围绕校园欺凌的定义、角色影响、防范应对三大核心展开讲解。

依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一百三十条,赵晨明确校园欺凌是蓄意通过肢体、语言、社交等方式实施欺压,造成他人人身、财产或精神损害的行为,并详细列举了肢体、语言、社交、网络、财物五类欺凌类型。针对易被忽视的隐性欺凌,她以“我没有针对你哦”等话术为例,教学生精准识别,规避认知盲区。

通过梳理欺凌者、协助者、旁观者、被欺凌者四类角色,赵晨清晰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多重危害:被欺凌者易遭受身心创伤,欺凌者需承担民事赔偿、行政处分,情节严重者将触犯《刑法》承担刑事责任。她特别提醒旁观者,摒弃沉默、拒绝煽风点火,主动成为制止欺凌的“保护者”,杜绝欺凌升级。

为提升实操能力,赵晨总结了“自强自信、择友而交”等防范要点,明确“明确拒绝、沉着避险、及时求助”的应对步骤,并通过“说法对错”互动环节,纠正“被欺凌是自己活该”“以暴制暴能解决问题”等错误认知,强化学生法治观念。

培训后,该校同步推进两项落地举措:各班级召开“拒绝欺凌 守护成长”主题班会,组织学生填写排查表,梳理自身遭遇或目睹的欺凌行为;深化家校共育,引导家长关注孩子情绪行为变化,及时与学校联动沟通。

(通讯员 宋秀茹)